关于缴纳2021年度会费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自2020年8月协会成立至今,在广大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,协会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。协会秘书处特此向各会员单位表示由衷的感谢!2021年,协会将继续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,打造行业沟通合作平台,开展多元学习交流活动。为更好发挥协会职能,提升会员服务,根据协会章程规定,从即日起开展协会2021年会费收取工作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会费收取标准
会员类别 |
会费标准(元/年) |
会长、副会长、监事长 |
20000元(会长10万元) |
常务理事 |
8000元 |
理事、监事 |
4000元 |
会员 |
1000元 |
二、缴纳时间及方式
1.缴纳时间:即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前。
2.缴费方式:公对公汇款或转账支票缴纳。
户名:山东省文化产业发展协会
账号:531907157710903
开户银行: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和平路支行
转账后请及时告知协会秘书处,秘书处将在收到会费后统一开具山东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。
三、其他事项
1.会费是协会的主要经济来源,是开展服务活动的基本经费保障,请各会员单位按时、足额缴纳。
2.会员单位按时自觉缴纳会费可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会员权益,详见附件。
如有疑问请咨询协会秘书处。
联系人:刘金乐 15689690289 何卿卿 17854161769
地址:济南市历下区山东新闻大厦16楼
附件:山东省文化产业发展协会会员权益(表格版)
山东省文化产业发展协会
2021年3月11日